医院新闻
医改--医改咨询及救助
(五)医改咨询及救助
28.我还是不清楚改革后看病的一些具 体问题,打什么电话?
答:您可拨打以下热线服务电话:医事服务费问题、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 卫生服务热线;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京医通挂号缴费问题,拨打96102和400-066-9699京医通服务热线。
29.我发现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怎么办?
答:您发现价格违规行为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举报。
30.我想更多了解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政策信息,到哪里去查?
答:可浏览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等官方网站;可关注“健康北京”、“京城健康守护者”、“京医通”、 “京城药师”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可看主流媒体有关报道以及首都之窗、千龙网等官方网站。
31.我在医院门诊现场遇到问题可以找谁帮助解答?
答:门诊大厅会有一些医务人员和志愿者,会设一些咨询台。日常您可到“门诊服务中心”、“用药咨询中心”咨询。
32.我是低保人员,看不起病怎么办?
答:这次医改,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也做了调整。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本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为配合本次医改,民政部门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将门诊救助比例从70% 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 元调整到6000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二是将住院救助比例从70% 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调整到6万。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额度参照住院救助标准执行。
三是将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 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调整到12万。
四是将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 救济的60年代初减退职老职工的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
33.我接受社会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出现困难怎么办?
答: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 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